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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本刊记者 张春波“探索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的新型管辖规则、诉讼规则,推动审判方式、诉讼制度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是《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

近年来,人民法院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公正、高效、便捷、多元解纷的司法需求,稳妥有序地推进完善案件在线审理机制。

三家互联网法院利用先发优势,探索构建全流程在线审理机制,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审判执行领域深度运用。

各地法院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诉讼平台,逐步推广适用在线诉讼,实现审判模式转型升级。

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线诉讼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1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于2021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首部指导全国法院开展在线诉讼工作的司法解释,《规则》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规则》共39条,涵盖了在线诉讼法律效力、基本原则、适用范围、适用条件,以及从起诉立案到宣判执行等主要诉讼环节在线程序规则,主要有如下六个方面的亮点内容:一是首次确立了在线诉讼的基本原则。

《规则》首次提出,在线诉讼应当坚持“公正高效”“合法自愿”“权利保障”“便民利民”“安全可靠”五个基本原则,明确了在线诉讼的价值取向和基本特征。

根据基本原则的要求,《规则》明确了在线诉讼的适用案件范围,包括各类民事、行政、特别程序和执行案件,刑事速裁程序和减刑假释案件等也可以在部分环节适用在线诉讼。

同时,《规则》要求,在线诉讼适用以当事人同意、案件适宜在线办理、诉讼主体具备相应技术能力为基本条件,充分尊重当事人审理方式的选择权,确保案件审理的质量效率。

二是明确了电子化材料的效力和审核规则。

《规则》坚持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明确了电子化材料“视同原件”的效力。

针对电子化材料形式真实性审查和内容真实性认定,《规则》还分别明确了不同的审核规则和要求。

三是确定了区块链存证效力范围和审查标准。

《规则》根据区块链技术的特点,确认了区块链存储数据具有推定上链后未经篡改的效力,并分别明确了上链后数据真实性和上链前数据真实性的审查认定规则,首次对区块链存储数据的真实性认定作出规则指引。

四是系统建立了在线庭审规范。

《规则》对在线庭审规则作出全面系统规定,明确了在线庭审适用条件、适用范围和庭审方式,建立了线上线下庭审转换机制,并对在线庭审环境、在线庭审纪律、在线庭审公开、证人在线出庭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保障在线庭审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五是确认了非同步审理机制效力。

为进一步增强诉讼便利,《规则》允许各方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以非同步方式在线开展调解、证据交换、调查询问等诉讼活动。

同时,《规则》针对非同步庭审作出专门规定,严格限定适用范围、条件和方式,将其作为一种特定条件下的特殊庭审形式,而非在线庭审的常态。

六是细化完善了电子送达规则。

《规则》全面规定了电子送达的适用条件、内容范围、手段方式和生效标准,确立了“默示同意规则”,将“同意”形式扩展至事前的约定、事中的行为和事后的认可,推动加大电子送达适用力度。

《规则》明确了电子送达“到达生效”和“知悉生效”两种生效标准,有效兼顾了送达的准确性和效率性,促进审判提速增效。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峥表示,目前,在线诉讼模式仍处在不断发展完善之中。

因此,《规则》在强调程序规范性和实践操作性的同时,也注重保留规则的弹性,为未来实践探索留出制度空间。

比如,关于在线诉讼适用案件范围,《规则》设置了兜底条款,将“其他适宜在线审理的案件”包含在内,便于未来在线诉讼适用范围有序拓展。

专家点评新技术背景下新时代司法的再塑文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林维《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颁布施行说明,我国正大踏步地走向司法的未来。

尽管《规则》适用的效力和效果仍然有待进一步观察,但在若干年后,关于其对诉讼流程、司法理念的重塑性影响,乃至对下一代人司法观的重构,可能会有尽管滞后却更为清晰的解读。

司法往往被认为是社会生活中最保守、传统的内容之一,但当人们仍然在讨论网络技术对行为方式乃至生存方式的影响时,传统的司法面貌已在不知不觉中变得令人耳目一新。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力图以信息化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从而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新动能。

而《规则》的出台意味着中国在智慧司法技术进步的基础上,更在世界范围内树立了在线诉讼的制度标准,为互联网司法的发展贡献了中国经验,进而为网络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中国智慧。

中国在线司法规则的共享也使得中国司法成为全球司法治理变革进程中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引领者。

《规则》的颁布深刻地说明,中国司法在回应新技术所带来的生产力革新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在人类发展的过程始终,法律都在感受着技术所带来的挑战,并必须始终保持变革,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飞跃所带来的制度张力及其对规范的期待。

这种变革不仅反映在法律理念的革新上,也反映在法律规范体系和制度的改革中。

无论是实体法律还是程序法律都应与时俱进,而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科技革命对法律程序的推动更是跨越式的。

因此,《规则》所体现的技术和法治的互动、同步,其背后所反映的是中国在新兴技术领域所取得的巨大进展,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伟大进步。

《规则》首次构建了贯穿立案、调解、询问、证据交换、庭审、执行全流程的在线程序规则。

作为目前在线诉讼内容最全、适用面最广、效力层级最高的制度规范,它丰富了人们对于司法模式的想象,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在数字化时代的司法新需求,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更加公正、高效、多元的纠纷解决方案的新期待。

《规则》在包括确立在线诉讼基本原则、建立在线庭审规范等多个领域实现了司法创新,同时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实现了技术和法治的妥当平衡。

相信后续通过实践适用不断发现、解决新问题,从而丰富经验,为在线诉讼规则的成熟奠定良好基础。

本期封面及目录《中国审判》杂志2021年第23期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28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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